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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431页(383字)

中国作家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

简称“作协”。1949年7月成立,会址设在北京。原名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1953年9月,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改称现名。

1966年停止活动,1978年5月恢复工作。“作协”在29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会,并下设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创作委员会、儿童文学委员会、青年文学工作委员会、民族文学委员会、理论批评委员会、外国文学委员会,另举办文学讲习所。

该会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全国各民族作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作家创造较好的创作条件,鼓励、表彰优秀作家、作品,办好文学刊物和文学讲座,培养新生力量,壮大文学队伍,开展国际文学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作家着作权。

“作协”主办《文艺报》、《人民文学》、《小说选刊》、《刊》、《新观察》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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