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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411页(801字)

【生卒】:1568—1610

【介绍】:

中国明代着名文学家。

初字孺修,改字中郎,号石公,又称六休。公安(今属湖北)人。

幼时家庭生活安定富裕,受到良好的文化知识的熏陶。

年少能文,16岁为诸生,结社于城南,自为社长,众人皆服。以诗文名于乡里,与兄宗道,弟中道并有才名,时称“三袁”,而宏道声名最隆,成就最高。万历十六年(1588)中举,后结识李卓吾、焦竑等名家,思想受到巨大影响,开拓视野,逐渐形成反对复古拟古的思想主张。

万历二十年(1592)中进士,选为吴县知县,听断敏决,清除积弊,一县大治。后历任顺天府教授、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吏部考功司员外郎等职。

性爱山水,博览群籍,与官场时有不合,亦仕亦隐,心情矛盾。

师事李卓吾,推崇徐渭,论文反对复古模拟,倡言变古创新,认为文学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各时代有各时代的文学,认为“文之不能不古而今也,时使之也。”(《雪涛阁集序》)。“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模古者也,亦势也”(《与江进之》)。认为“惟夫代有升降,而法不相沿,各极其变,各穷其趣,所以可贵,原不可以优劣论也”(《叙小修诗》)。

强调文必贵质,主张诗文应“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即要抒写诗人作家自己的真情实感,要“见从已出,不曾依傍半个古人”。其诗文主张对公安派理论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对打破复古派前、后七子垄断文坛的局面也有重要贡献:“中郎之论出,王、李之云雾一扫,天下之文人才士始知疏瀹心灵,搜剔慧性,以荡涤摹拟涂泽之病,其功伟矣”(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

其所作诗文多真率自然,清新隽永。除部分篇章能反映一些民间疾苦外,余多表现封建士大夫的闲情逸致,有脱离现实,追求个人情趣的倾向,未免流于空疏轻俏。

宏道又重视戏曲、小说和民歌的价值和地位,对明代通俗文学的发展也有积极贡献。着有《袁中郎集》40卷,凡文25卷,诗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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