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403页(204字)
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样式。
封建时代的宫廷侍臣和御用文人应皇帝诏奉而作或唱和的诗。唐、宋人有不少这类作品,并在题中标明“应制”字样,如唐代上官昭容的《驾幸三会寺应制》、宋代欧阳修的《应制赏花钓鱼》等。唐以后大多为五言六韵或八韵的排律。以歌功颂德、点缀升平或陈述一些对皇帝的期望为主要内容;形式华丽,辞句浮艳。
应制诗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都很少具有文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