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艺术而艺术
书籍:东西方艺术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342页(338字)
法国重要的文学潮流。
出现于19世纪30年代后,盛行于19世纪下半。1834年浪漫主义诗人戈蒂耶为其小说《莫班小姐》所写的序言,就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为艺术而艺术”的主张,因而此序言被誉为“为艺术而艺术”的宣言。其后,帕尔纳斯派的主要诗人邦维尔在其《法国诗歌格律简论》中,勒孔特·德·李勒在其《雨果颂》中,都发挥了这一思想。
“为艺术而艺术”流派反对文学艺术反映社会问题,反对文学为现实生活所限制,认为只有美才有永恒的价值。其诗歌要求形式上的整齐完美,并要用严格的、古典诗的格律,经过细磨细琢、雕词凿句一番功夫,表现客观事物的外形美;诗人在作品中不能流露自己一丝一毫的感情。此潮流对19世纪后期及20世纪前期英法文学均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