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070页(204字)
泰国诗歌的一种格律。
约产生于14世纪民间口头创作。规定每一诗节为4行,每行6-9个音节,其中第一行最后一个音节与第二行第三个音节押韵,第二行最后一个音节与第三行最后一个音节及第四行第三个音节押韵;第四行最后一个音节又分别与下一节第二行的最后一个音节、第三行最后一个音节及第四行第三个音节押韵。如此类推。
这种规定符合泰文韵律特点,因而成为泰诗最重要的格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