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061页(198字)
泰国诗歌的一种格律。
源于梵文,由宗教作品翻译借用而来。它规定每一诗行由11个以上长短音节构成,分为数组,每组以停顿隔开。
通常第一组有6个音节,以后每组5个音节。
各行押韵方式是:第一行最后一个音节同下一行第一组和第二组的最后一个音节押韵,第二组最后一个音节又同第三行第一组和第二组的最后一个音节押韵,如此不断反复。
此种格律多用于宗教题材的诗歌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