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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花灯剧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937页(467字)

中国戏曲剧种。

云南省各地花灯剧统称。流传于云南全省及贵州盘县、四川会理一带。

在不同地区形成9个支派:昆明、呈贡花灯,玉溪花灯,弥渡花灯,姚安花灯,元谋花灯,建水、蒙自花灯,嵩明、曲靖、罗平花灯,文山、邱北花灯,边疆地区花灯。

其基本特色相似。

音乐结构属曲牌联套体制。曲调包括民歌小调及少数明清俗曲。

舞蹈是花灯剧重要艺术表现手段。来自民间,或吸收外来及少数民族艺术,用以刻画人物性格,表达戏剧情节。

更适应了戏剧化要求。辛亥革命前,花灯艺术形式有歌舞和歌舞小戏。后在玉溪发生变化,出现大本戏,又吸收滇剧某些表演程式。抗日战争期间,编演反映抗战救亡的剧目。

1946年,昆明专业班子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花灯以演出现代戏为主。

歌、舞、剧相结合构成其特色。因长期流传于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民族风格鲜明。

云南花灯剧演出团体曾出国访问。剧目有200个左右,分花灯歌舞、花灯小戏、花灯大戏3类。

经整理的《探干妹》、《游春》、《刘成看菜》、《闹渡》及现代戏《依莱汗》较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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