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809页(206字)
拍摄频率超过每秒24格的摄影。
俗称“慢动作”。利用变速马达,使摄影机内的胶片运行从每秒24格画面的正常速率提高到每秒48-300格画面进行拍摄,摄得的物体运动过程,用正常速率运转的放映机放映,可获得比拍摄对象实际运动速度慢的银幕效果。被广泛应用于故事片、科教片和纪录片。在影片中可起到创造特定氛围、揭示人物内心活动、分解动作、补偿模型摄影的速度感和重量感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