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
书籍:东西方艺术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561页(307字)
特指西方造型艺术中作用于物象的光线。
由于集中光源的照射,使物象呈现有规律的明暗和色彩变化。光源有其强弱、光度和投射角度等变化,属物象造型中的可变因素。在绘画领域,画家为了完成“平面表现立体”这一既定任务,往往借助于特定的布光。如传统的西欧油画习惯采用来自物象上方的“顶光”,伦勃朗的许多名作即其典型例证。
光源有自然光和人工光之分,前者概分为室外光和室内间接天光,后者则有烛光、火光和各种灯光等。从光源投射于物象的角度来划分类型,则有正面光(即平光)、侧面光、逆光、侧逆光等。西洋绘画史善于用光的油画家很多。法国17世纪的乔治·德·拉杜尔就是以表现烛光而闻名于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