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417页(258字)
音乐术语。
调律法之一。即在键盘乐器上,把所有半音调得相等的一种调律。最早可追溯到1518年葛朗马图斯建议将八度分成十个等分半音和两个较小的音。
最早说明平均律的是中国明朝的朱载堉(他称之为“新法密律”)。通常说的发明者是威克麦斯特。平均律正式用于音乐则较晚。
17世纪西方的键盘乐器要求使用能为听觉所容忍的平均律。18世纪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参考了平均律。
系统、全面地使用平均律为19世纪以后的德国。
其特点是音程在所有的调中大小相等,转调必须在严格限定的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