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279页(266字)
中国传统雕刻工艺品之一。
流行于明、清时期。主要产区为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山西等省。竹刻通常在竹制实物上雕刻各种字或画。技法以浮雕、镂雕和阴刻为主。其种类甚多,有留青、翻簧、竹根雕等。留青竹刻是留用竹子表层竹青的图案,铲去其余的竹青,露出竹青下面的竹肌;翻簧竹刻是把南竹锯成竹筒,去节去青,留下薄层的竹簧,经过煮、晒、压平后,胶粘或镶嵌在木胎上,再磨光制成器形,雕刻各种图案;竹根雕是用老竹根雕成各种人物、动物等形象。
竹刻艺术派别辈出,以“嘉定派”和“金陵派”最精竹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