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242页(225字)
草书法帖。
因首帖有“十七”二字,故名。传为晋王羲之书。
计书札28通,134行,1160字。内楷书4行20字。
传唐太宗好羲之书,搜集“五书”计3000纸,率皆以丈二为一卷,此其一也。其书疏放妍妙,笔力雄健,法度谨严。为传世书羲之草书之代表作,历代多以其为学习草字的范本。当时唐太宗于卷末亲书“勑”字,付弘文馆解无畏摹勒成副,并经褚遂良校定,号称《勑字本十七帖》,也称《馆本十七帖》。
今存有翻摹的宋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