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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式建筑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78页(332字)

欧洲建筑艺术风格之一。

“巴洛克”一词原出自中世纪逻辑学上三段论法。巴洛克式建筑兴起于16世纪意大利,17世纪中叶在法国达到顶峰。其特点是违反欧洲古典主义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严肃、含蓄、平衡的建筑规范,追求豪华和浮夸;注重内部的装饰,多用曲线,形成复杂迂回的形状;任意搭配建筑构件,以取得非理性组合的反常效果。初期,仅见于宗教建筑中;尔后,成为宫殿建筑的主要风格。在教堂和宫殿中将建筑、雕塑、绘画融合为一体,追求动势与起伏,体现了天主教精神的幻觉境界。巴洛克式建筑以洛伦佐·贝尼尼的“圣彼得大教堂”、波罗米尼的“圣卡尔洛小神殿”、布罗斯的“卢森堡宫”为最着名。

它的影响遍及欧洲、拉丁美洲,至使17世纪成为“巴洛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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