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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68页(814字)

又称“神学美学”。

欧洲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美学思想。从公元5世纪末西罗帝国灭亡,到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是西欧封建社会时期。期间,从5世纪末到14世纪是西欧封建社会形成、发展和繁荣时期,历史上一般称为“中世纪”;从14世纪下半叶到16世纪末是封建社会解体和资本主义萌芽、形成时期,历史上一般称为“文艺复兴时期”。

欧洲中世纪美学思想在本质上是属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紧紧附庸于教会神学之中。

代表人物有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在漫长的中世纪,宗教神学一直占统治地位,导致当时西方的哲学成了神学的附庸,美学也无法逃脱“神学的婢女”的命运。

中世纪美学把古罗马时期普洛丁创立的新柏拉图主义与基督教神学相结合,用上帝的存在代替柏拉图的“理念”和普洛丁的“太一”,突出强调神学目的论。认为上帝是一切美的最后根源,是最高的、永恒的、无限的美。

而客观现实世界的感性事物美,只是反映上帝的光辉,是低级的、有限的美。

感性事物美的存在价值,仅在于能使人们通过它们去观照上帝的美。

中世纪美学都注重事物的形式美。圣·奥古斯丁认为感性事物的美只在于“整一”与“和谐”;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包括三个因素:“第一是一种完整或完美”、“其次是适当的比例或和谐”、“第三是鲜明”。

他们认为这些形式的美,都是来自于上帝的“活的光辉”,由上帝赋予的。中世纪美学否定世俗艺术,提倡僧侣艺术。认为世俗艺术是“不真实的或伪造的东西”,是诱发世俗情欲的邪恶的东西,不能昭示真理(宗教真理);只有官方的教会艺术,人们才能获得神的启示或来世幸福的暗示。基督教艺术,差不多全是以《圣经》内容的题材,虚构了大批的基督故事、赞美、圣徒传等。

文艺本身作为美学的主要对象的地位被神学取而代之了。中世纪美学是一种文化形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对欧洲的理性主义美学和经验主义美学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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