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59页(266字)
唐代白居易写给友人元稹的一封论诗长信。
是白居易诗论代表作。作者在信中系统地总结了自己的创作经验,全面地阐述了“新乐府运动”的理论主张。
认为“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诗文要充分发挥“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讽谕”、“美刺”作用。
主张内容与形式统一,提出“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认为此四者为诗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白居易论诗充满批判精神,对六朝以来的浮华文风和脱离现实的创作倾向给予批评和否定。
此文在当时以及后世文坛均有较大影响,是唐代诗歌理论上的一篇重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