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30页(779字)
建立在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哲学基础上的一种当代西方美学流派。
其代表人物与着作有英伽顿《论文学的艺术作品》和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胡塞尔认为,哲学的真正对象不是物质世界,也不是感性经验,而是一种“自我意识”。“现象就是本质”,只有“自我意识”才是真正存在的现象。要想认识“自我意识”,只能通过直觉对意识本质进行新的描述。
英伽顿和杜夫海纳就是根据现象学哲学观点研究美学的。现象学美学专以欣赏者的审美经验为其研究对象。
认为艺术作品不能直接成为审美对象,审美对象只能是被感知的艺术作品;在艺术作品上面增加审美知觉,才能变成审美对象。用公式表示就是:艺术作品+审美知觉=审美对象。在审美对象中还有一个关键性的构成因素,就是“意义”。
审美对象中充满了意义,几乎达到饱和程度。
它能招引人们集中注意各个审美要素,唤起人们强烈而又深刻的审美感受。现象学美学家认为,审美知觉是审美对象的基础,审美经验只能是一种知觉经验的形式。
基于这种认识,他们细心地研究了知觉,认为知觉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知觉的水平上,是作为一种综合的、先天思考的东西而发生的;人们在这里体验到的是审美要素所具有的无可怀疑的力量,并使我们去服从这一力量。第二阶段:在再现和想象的新水平上,使被感知的内容具体化并呈现为一些能加以辨别的存在物或事件。
第三阶段:在充分发展的知觉中产生映象,它是一种“符号化了的情感的拟人化”,与情感而不是与理解具有更为密切的关系。情感既是审美知觉的顶点,又是它的节点。在这个节点中,主体与客体合并为审美经验,从而使一种独特的主客体之间的交流成为可能。
现象学美学强调人的感觉和知觉在审美过程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主客体的谐调一致关系的论述,都是有积极、可供借鉴的意义。其弊在于过分强调审美知觉的作用,否定艺术作品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