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夫兹博里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29页(688字)
安东尼·艾什利·夏夫兹博里(1671-1713),英国伦理学家、美学家,新柏拉图派代表人物。
出身贵族。是洛克的学生,但却坚决反对洛克和霍布斯的哲学思想。主要着作是《论特征》,其中《道德家们》、《给一位作家的忠告》等篇涉及美学问题较多。夏夫兹博里持莱布尼茨大陆理性派观点,针对霍布斯和洛克对天赋论的否定,指出人的道德感和审美感都是天赋的。
他的全部伦理学和美学学说都力图证明人生来就具有审辨善、恶、美、丑的能力和一些先天的理性观念(如秩序、德行之类),而先天的道德感和美感都是相通的。他把人类这种先天的能力称为“内在的感官”(或“内在眼睛”、“内在的拍节感”等)。
认为五官属于动物性部分,不能审辨善、恶、美、丑;内在感官属于心和理性部分,有审美的辨善的能力(详见“内在感官说”条)。夏夫兹博里还探讨了美的本原问题。
他采用普洛丁的美的阶梯论,认为宇宙的和谐是“第一性的美”,而人在自然和自己内心世界所见到的美只是“第一性美”的影子;真正的诗人是一位“第二造物主”,上帝才是“第一造物主”,是一切美的源泉,也是一切艺术家的榜样。夏夫兹博里所说的“上帝”,并不是基督教的上帝,而是一种有理性和有生命的力量,即伟大的宇宙。
认为“美的、漂亮的、好看的都决不在物质(材料)上面,而在构图设计上面;决不能在物质本身,而在形式或是赋予形式的力量”。“物体里并没有美的本原”,它只是“被美化者”;艺术才是“美化者”,心灵才是美的本原。
夏夫兹博里的美学思想在当时影响很大。他不仅在英国创建了理性主义的美学学派,而且对大陆的启蒙运动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