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艺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102页(687字)
西方美学史上着名的文学美学着作。
布瓦洛着。任典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它总结了以高乃依、拉辛为代表的古典主义作家的创作经验,概括了古典主义文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法则,明确地规定了符合君主专制的各种文艺政策和法规,成为法国古典主义文艺美学的法典。
《诗的艺术》是用整齐押韵的诗体写成,一千一百行。分四章:一、总论;二、论“次要的”诗;三、论“主要的”诗;四、是关于巴德修养的说教。全书的理论核心是崇尚理性和摹仿自然。布瓦洛认为艺术创作应当遵循理性的原则,“首先须爱义理:愿你的一切文章永远只凭着义理获得价值和光芒。”理性即常性、天性,它是永恒、普遍、自然的。美只能来自理性,美必须符合理性。艺术家不能和理性寸步相离,不要为了神奇而背理。在布瓦洛看来,遵循理性原则就应摹仿自然,向古人学习,真实地仿效古人。
他主张的“摹仿自然”,是指描写“人的自然”、“自然的人性”。他规定艺术家要根据类型去创造人物形象,每个人物的性格是定型的。
悲剧是“高贵的”体裁,喜剧是“卑下的”体裁。戏剧从内容到形式必须保持有机统一,遵循“三一律”原则(参见“三一律”)。
布瓦洛的《诗的艺术》表现了古典主义文艺批评的唯心主义观点和保守思想,他自己因此也成了宫廷文艺的代言人。但也应看到,他的文艺思想是以理性主义为基础的,在客观上抵制了封建贵族的矫饰文艺的恶性蔓延,曲折地表现了资产阶级的某些愿望和情绪,促进了法国戏剧、散文和语言规范化的发展。
《诗的艺术》在欧洲各国几乎都有译本。古典主义文艺美学思想统治欧洲文坛达二百年之久,直到19世纪才逐渐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