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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韵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91页(486字)

清代王士祯提出的论主张。

“神韵”一词,前人早已用于论诗、论画。早在南齐时期,谢赫的《古画品录》中就有“神韵气力”的说法。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也说:“至于鬼神人物,有生动之状,须神韵而后全”。

以“神韵”论诗则始于明代胡应麟,他在《诗薮·内篇》中说:“盛唐气象混成,神韵轩举”。陆时雍《诗镜总论》中则说:“诗之隹者,拂拂如风,洋洋如水,一往神韵行于其间”。前人虽已谈到“神韵”,但都没有形成明确而系统的理论。

真正以“神韵”立说,把它作为一种诗歌创作和批评理论的是王士祯。王士祯论诗标举“神韵”。

谓诗之“格谓品格,韵为风神”。主张无论写景抒情都要力求含蓄、蕴藉、冲淡、高远、超诣,达到“无迹可求”,有言外之风神韵味的艺术境界。强调“兴会神到”,大谈“妙悟”在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王士祯的“神韵”说,是对皎然司空图严羽等人诗论观点的继承和发展。

此说虽在强调诗歌的艺术性方面有较大贡献,但由于过分强调“兴会神到”和“妙悟”的作用,排斥诗人的理性判断,把“虚”与“实”完全对立起来,则导致诗人脱离现实,甚至逃避现实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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