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73页(727字)
克罗齐着。
朱光潜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年出版。
是一部专门探讨美学问题的论着。
克罗齐接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又抛弃了合理的内核,强调精神是唯一的实在。
认为人的认识都是从直觉开始的,直觉来源于心灵活动;它不反映客观世界,仅仅是心灵情感的产物。他把人类知识分为“直觉的”(即艺术)和“逻辑的”(即科学)两种,二者互不相干。
直觉给人提供的是美或丑的个别意象,它不涉及概念,因而不会转到逻辑的共相。克罗齐的美学思想就是围绕着“直觉即表现”这一命题展开的。美即直觉,也就是表现。
直觉的功用在于给无形式的情感赋于形式,使情感成为意象而“对象化”。
他说:“我们觉得以‘成功的表现’作‘美’的定义,似很稳妥;或者更好一点,把美干脆地当作表现”。在他看来,不存在观客的美,美只是个人直觉的表现;美不在物,而在心,是人的心灵的直接表现;美同效用、道德、知识无关,其基本的审美事实是表现,即形式。
艺术即知觉,也就是表现。在他看来,一个人在自己的心中以直觉方式对事物产生一种意象,就完成了一件艺术品。至于这心中的艺术写不写、画不画、做不做,那是无关的。艺术的任务只是表现“包罗万象的精神”。
人人都有知觉,人人都是艺术家。大艺术家与一般人相比只是在直觉的数量上不同。
欣赏即知觉,也就是表现。欣赏是再造艺术家所创造的个别意象,使欣赏者在自己心中重新形成这个知觉。
它和创造是统一的,也需要直觉的能力,要求欣赏者和艺术家的两个心灵一致、两个知觉相结合。
克罗齐的美学思想否定理性、排斥社会内容,为艺术至上主义、形式主义、表现主义提供了理论根据。他强调形象思维的作用,区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界限,主张欣赏与创作相统一,都有可供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