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吉林教育出版社《东西方艺术辞典》第31页(229字)
审美范畴之一。
属于喜剧性艺术。它通过讽刺、嘲讽等艺术手法,对社会生活中不合理的、落后的、丑恶的乃至反动的事物进行揭露和鞭打,使人在嘲笑中达到批判和否定假、丑、恶的目的。犀利、尖刻、辛辣,是讽刺的特殊表现方式。
在社会主义艺术中,艺术家应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态度。
对反动的事物是彻底的揭露、无情的嘲笑;对劳动人民内部的缺点、错误则是善意的批评。讽刺同歌颂美的艺术一样,具有强烈的美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