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4页(812字)
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
其代表由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全国代表大会的任务是:1.决定中国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2.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制定和修改中国科协章程;4.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中国科协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8年9月18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参加大会的有42个全国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和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共1084名,他们中有老专家437人,工人农民出身的“土专家”157人,青年科技人员88人,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干部402人。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0年3月15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二大”的有包括台湾省在内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3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代表共1500人。代表中科技人员1048人,占69.9%,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734人,占代表总数的48.9%。中国科协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6年6月23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有包括台湾省在内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38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代表1823名,还有213名港澳地区及其他特邀代表和48名列席代表。代表中科技人员占94.5%,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01人,占代表总数的49.4%。中国科协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1年5月23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大会的有包括台湾省在内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59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代表共1497名,港澳特邀代表及其他特邀代表共196名,列席代表200名。中国科协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6年5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165个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代表共999名,特邀台湾、港澳及着名专家代表130名,列席代表19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