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262页(248字)

1988年12月,第4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1月 11日所在周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号召各会员国宣传科技进步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社会与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鼓励公众为将科技成果用于推动全世界社会经济的进步而努力。自1989年至1994年,我国由中国科协和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牵头,联合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40余个社会团体和新闻单位,连续举办了6届以“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热爱和平”为主题的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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