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协工作简明辞典》第172页(262字)

所谓名誉,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中以禁止性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在实践中,要注意把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包括执法机关反映、揭发那些显然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的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与泄露、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侵权行为严格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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