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工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明工业经济辞典》第110页(422字)

是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总称。

它包括中央各部、各主管机关直属的中央国营工业,和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以下各级人民委员会所属的地方国营工业。社会主义国营工业的一切生产资料和产品,都是全民的财产,可以直接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按照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作统一合理的分配。

社会主义国营工业和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营工业”,有本质上的区别。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营工业”,并未改变它的资本主义性质,是加强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为资产阶级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服务的。

在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营工业”,促使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保证大资本家获得垄断高额利润,促使劳动人民的生活日益贫困化。而社会主义的国营工业,是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国营工业的发展,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力量和国防力量的增强,意味着劳动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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