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311页(238字)
又称精神病态,人格障碍等。
个性异常。指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的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其行为也趋异常。
变态人格主要表现为情感和意志行为方面的障碍,而其思维活动属正常范围,因而可能有与现实状况不相协调的情绪爆发,导致行为粗野,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甚至触犯刑律。
变态人格的形成,一般地是由于其所处的客观环境、社会历史条件及各种社会现象与个人的主观愿望、理想之间矛盾甚大,以致于精神上长期感到受压抑而引起的人格上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