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定势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行为科学辞典》第82页(621字)
亦称“思维定势”或“心向”。
人在认识特定对象时心理上的准备状态。是影响或决定同类后继心理活动的趋势的一种心理现象。它既表现在认知上,也体现在情绪中。具体包括:①知觉习惯。刚知觉过的事物对当前知觉具有较大的影响,如人在10——15次感知两个大小不同的球后,对两个大小相等的球也会感知为不相等。②先入为主的观念。这种观念并非来自对客观对象的知觉,而是凭空臆造一个观念而后又把这种观念投射到对象身上,因而能知觉到原来并不存在的东西。从这种主观观念出发,对人的知觉好象只是为了寻找证据,并往往不自觉地以歪曲客观信息来迎合主观观念。
“疑人偷斧”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③情绪和心境,人的特定情绪和心境也会使人在进行知觉时带上一副有色眼镜,看人看事,都有自我的情绪色彩。如热恋中的情人,认为世界是玫瑰色的,而悲观的人认为世界是灰色的。产生心理定势的原因,主要与知觉的理解性有关,在知觉当前事物时,人总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理解它,用语词来说明它,并为以后要知觉的事物作好准备。
心理定势或心向作用,使我们对主观刺激的知觉反应更迅速,更有方向性,但也会使人从主观状态出发来歪曲客观信息。我们在对人进行知觉和评价时,常离不开心理定势,总是顺着一定的方向去解释所得到的信息,因而使客观知觉带上了主观的色彩。定势一方面反映出心理活动的稳定性、前后一致性,但也表现出惰性、呆板,有时会妨碍思维灵活性的培养,不利于智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