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教育出版社《民间文学词典》第611页(210字)
苗族婚姻歌。
流传于贵州黔东南地区。系新娘回门时在酒席筵上所唱。
由歌手与歌手对唱,或由新娘与兄弟、嫂嫂等进行论辩性的对唱。内容为新娘责备父母待人不公,不分给自己家产,还逼自己远嫁异乡等。这时兄弟或嫂嫂则进行辩解,他们认为父母是公平的,皆因姑娘们不会犁田种地,不能侍奉父母,才带着嫁奁出嫁的,劝她们高高兴兴地回到丈夫家去。因各段间无内在联系,所以想到哪一段,就可以唱哪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