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业务范围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99页(428字)
公证处的业务主要包括:
(1)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如证明合同、委托、遗嘱、赠与、财产分割、收养子女等。
(2)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证明出生、死亡、结婚、离婚、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经历等。
(3)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文书:如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
(4)证明债权文书的执行力:如各种还款(物)协议,追偿债款的借贷契约等的执行力。
(5)辅助性业务:如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等。
实践中的公证业务还包括办理提存,开奖等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