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50页(641字)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国家环境样品标准及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973年,中国发布了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截至2005年底,国家颁布了84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北京、上海、山东、河南等省(市)共制定了30余项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在环境质量标准方面,修订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排放标准方面,出台了火电厂、水泥工业、啤酒酿造业、医院废物处理处置、医院污水、城市生活污水、机动车排放控制等重要标准;在环境保护管理技术规范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清洁生产标准。
各类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涉及空气、水、土壤、噪声和振动等方面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共有16项。
包括水污染物、空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标准以及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共有84项。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种类包括水、空气、土壤、生物质等,共251项。
包括核辐射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标准、环境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监测方法标准、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环保产品标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共49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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