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措施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46页(523字)
中国各地都在采取节能措施。
上海、甘肃等6个省、自治区、市建立了节能监察中心。浙江、广东、山东等地把节能纳入各级政府和干部的考核考评体系。
浙江省各地市普遍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山东、辽宁、深圳积极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推动形成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新机制。北京、天津率先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每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上海的空调用电量要占到全市电力负荷的40%以上,而目前大多数空调的能效比较低。
因此,上海宣布对家用空调提前试行更高的能效标准,即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来达到节能。按照国家标准,空调产品目前的能效比标准为2.6,2010年要求达到3.4。
而上海规定,从2008年开始,凡是进入上海市场的空调产品,能效比必须达到3.2。
为降低万元GDP能耗,2008年以前,宁夏将关停5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共计关停容量为300万千瓦,此举可年减少煤耗100万吨,同时严格限制企业建设白备电厂,提高燃煤机组的电煤利用效率。
辽宁省建立了万元GDP能耗指标统计、公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