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POPs的法规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441页(411字)
中国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各种有意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包装、运输、贮存、进出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做出规定。
根据该条例,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在废物焚烧等少数行业制定和实施了有关二噁英的排放控制标准。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也为无意产生类POPs的减排和控制提供了依据。
含POPs的废物已作为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遵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其进行管理。
2005年颁布和实施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对POPs污染场地的恢复做出了规定。《农药管理条例》适用于杀虫剂类POPs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