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388页(380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以职工本人上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的属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可用于职工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经国家许可自建房及大修住房。
职工购房时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其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退休或身故时,也可提取属于自己的公积金储存余额。
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1年由上海市率先建立的。
1994年11月,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