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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戏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292页(491字)

花朝戏源于紫金县乡村的“神朝”祭祀仪式,用客家话演唱,流行于广东省东部客家地区。

明清以来,紫金县“神朝”乐舞深受乡民喜爱。后来神朝艺人为了取悦观众,常在仪式后以小曲演唱轶闻趣事。

这种表演谐趣花哨,同虔诚肃穆的神朝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更为喜爱,称之为“花朝”。

花朝戏的演唱特点是一人领唱、众人帮腔,唱念结合、灵活自由。

全部由演员用本嗓演唱。道白口语化,常将快板穿插其中。

花朝戏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上百个传统剧目,代表剧目有《秋丽采花》、《卖杂货》、《三官进房》、《过渡》等。其曲白浅显易懂,常用俚语、歇后语、双关语。唱腔音乐主要由神朝腔和民间小调组成,有时也采用客家山歌。

角色行当一般只有小生、小旦、小丑3种,表演载歌载舞,质朴清新。

花朝戏常见的舞台人物有村夫、农妇、财主等人物,花朝戏老戏班中有“官高不过七品”的说法,就是主要舞台人物的概括。花朝戏的草根性充分体现在表演形式和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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