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245页(768字)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引入中国的时间不长,但是对其保护的历史在中国由来已久,以前多用“传统与民间文化保护”或“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等称之,但是更确切的提法应该是“各民族传统与民间文化的保护”。
因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十分重视各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做了大量工作。
近代中国历史上,有过几次较大规模的保护。
在20世纪初的“五四”运动前后,一些文化人就开始了对民间歌谣的搜集与研究工作,后来又有不少学者深入民间或民族地区做文化调查,撰写了调查报告。
1949年以后,新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与保护,支持大批文化工作者深入到农村和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各民族传统与民间文化艺术资料,使许多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得以沿续和保存下来,成为传世珍品。
从1979年起,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联合开展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及其普查和研究工作,这次普查涵盖了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民间文学5个艺术门类的10个领域,搜集到了极其丰富的资料,编纂完成了被誉为“中华民族文化万里长城”十大文艺集成志书。
2003年,中国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启动了全面推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统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计划从2003年到2020年,建设完善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和体系。
目前这一工程正在实施之中,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