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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28页(776字)

活佛是藏传佛教地区非常独特的一种现象,已经成为这里人们文化和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活佛在藏语中被称为“朱古”、“朱必古”,意思是化身、肉身。信仰藏传佛教的民众相信,人的灵魂是不灭的,在肉体死后,灵魂会转化为其他的生命如人、天(神)、鬼、畜生等,这就是佛教所说的“轮回”。他们认为,活佛就是通过转世产生的高级僧人,他们和那些普通的僧人是不同的。在汉族地区的佛教里,没有活佛的说法。从宗教制度上说,活佛制度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教派的继承人问题而出现的。早期藏传佛教的僧人是可以结婚生子的,所以没有这类问题。

但是到了13世纪时,格鲁派兴起并占据了统治地位。该派规定,严禁僧人结婚生子。为了解决寺院或教派继承人问题,他们开始采用了此前已经发明的“转世”制度。

当某位高级僧人去世后,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宗教手续,寻找和确定一位出生不久的婴儿,作为他的转世,然后代代相传,这就是汉族人所称的“活佛”。

活佛分为四个等级。

鉴于历史上的藏语系佛教大活佛在西藏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中国的明代、清代逐步将活佛转世纳入了中央政府管理和国家典章法制范围内。

1792年,清朝政府颁布法令,对呼图克图以上大活佛实行“金瓶掣签”,之后形成历史定制,并固定为藏语系佛教的宗教仪轨。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转世灵童须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后,方能正式继位。少数情况特殊者也需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后方可免予掣签。

“金瓶掣签”既坚持了中央政府的最高权威,维护了国家主权,又在宗教上体现了释迦牟尼的“法断”。从1792年至本世纪,在藏语系佛教大活佛转世系统中,有70多位转世灵童是经过“金瓶掣签”认定后报中央政府批准的。大活佛转世经由中央政府批准,是藏语系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是维护藏语系佛教正常秩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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