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裁军问题上的主张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15页(483字)
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夙愿,也是中国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核裁军进程,中国主张核武器国家采取以下措施:1.应尽早就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缔结国际法律文书。2.核裁军应遵循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的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并遵循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3.在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之前,核武器国家应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4.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5.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均应以“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6.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应尽快就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以早日开始“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谈判,并成立核裁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等特设委员会,就这些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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