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的国际合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10页(879字)
自1982年国防科工委成立以来,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政府累计签订相关国际条约及协定107项,与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交流渠道,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经贸往来。
中国和平利用核能的能力显着提升,涉核热点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至今,累计签署核能领域的国际条约及协定70项,对外技术合作援助项目54项,通过千余人次的交流互动,提高了中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技术和水平。参加了国际热核聚变反应实验堆(ITER)谈判。
中国先后与13个国家和空间机构签署了16个政府间或机构间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协定,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
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活动,启动了中国“空间碎片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建立。
与法国、巴西、欧空局、俄罗斯、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开展了富有成果的航天合作。建立了中法航天合作联委会。
成功发射了中巴资源卫星01号和02号。与欧空局首次合作的“地球空间双星探测计划”取得圆满成功。与俄罗斯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签署了通信卫星在轨交付合同,民用卫星实现了整星出口。
成功发射了法国阿尔卡特空间公司制造的亚太六号通信卫星。
航空合作成果显着。中法合作生产的1.5吨级HC120型直升机实现批量生产交付,中巴(西)合资生产的ERJ145支线客机实现小批量生产交付。民机市场开发工作取得进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舟60飞机实现批量成交,累计出口成交32架。
船用技术引进成效突出,船舶出口成绩显着。加强了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及OECD造船工作组的交流与对话;与日本、韩国、欧盟造船业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双边对话机制。
目前,民船出口已占国际市场份额的12%,稳居世界第三位。
2007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支线飞机在上海飞机厂正式总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