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82页(306字)
中国1996年12月1日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所有正当的、有实际交易需求的经常项目用汇都可以对外支付。
中国分别于1991年和1994年实行了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对外债实行批准和登记管理,是中国外债管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维持合理的外债结构和规模、防范外债风险的重要手段。根据外债统计监测规定,所有境内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后都需要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外债登记监督和统计监测职能。
银行每日公布的挂牌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