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895页(620字)
国家对邮电通信业组织管理形式、管理权限的划分以及管理机构的设置等诸方面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通信管理体制曾发生过数次重大变动。主要是:①1949年实行邮电部所属邮政、电信两个总局建立垂直领导关系,各自经营。
②1950年实行“集中领导、专业分工、邮电合一、邮发合一”的体制和方针。形成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县(市)三级管理体制。
③1958年,实行地方为主,各级邮电机构为地方政权的组成部分的体制。④1962年,恢复到1958年以前的体制。⑤1970年,撤销邮电部,单独设立电信总局并归军队领导,单独设立邮政总局并归交通部领导,邮政与电信从上到下全部分开。邮政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和交通部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电信由军队和地方各级政府双重领导,以军队为主。
⑥1973年,恢复邮电部,1979年7月实行由邮电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邮电部为主的管理体制。⑦1994年,邮电部机构改革,将邮政总局、电信总局分别改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局,统一经营全国公用邮政、电信通信网和邮电基本业务,并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邮电系统基层企业继续实行邮电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邮电部为主的管理体制。⑧1998年实行邮电分营,邮电业分为邮政通信业和电信通信业两个系统,成立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下设国家邮政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邮政企业;电信业逐步形成了若干独立经营的全国性电信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