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印刷品专袋
书籍:交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37页(578字)
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装有同一寄件人寄交同一收件人的若干印刷品的整袋邮件。
寄发国邮政收到印刷品专袋后,不需要开拆、分拣,而是根据邮件名址签牌将整袋邮件直接投交收件人。邮寄印刷品专袋的每件印刷品重量不受有关规定限制,但每袋的总重量一般应不少于5kg,连同袋皮不得超过30kg(航空印刷品专袋不超过20kg)。印刷品专袋上的名址签条一般应不小于50×30(mm)或超过100×70(mm),由寄件人制备。印刷品专袋的资费低于普通印刷品。
印刷品专袋的资费以每袋总重量逐千克按规定的资费计收,如果寄件人要求用航空寄发时,其航空附加费以每10g为单位计收;收寄印刷品专袋邮件一律不贴邮票,加盖红色外文邮资已付戳记,戳记加盖在名址签牌上,未使用邮资已付戳记的应将资费数目批注在名址签牌背面,并加盖收寄人员和检查人员名单;寄达国要求在专袋上加贴验关签条的,应由寄件人在名址签牌上加贴一枚验关签条(C1)。如果申报价值超过1840元(300特别提款权)应将C1签条上半部贴在名址签牌上,并附一张填妥的C2/CP3报关单。
报关单应根据寄达国邮政要求附在地址签牌上或固定在袋内一件印刷品上。同时另填一份报关单交海关。印刷品专袋只限寄往有出口函件直封总包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挂号印刷品专袋邮件只限寄往接受这类邮件业务的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