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邮协议
书籍:交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22页(293字)
邮政部门与运输部门之间签订的关于邮政企业委托运输单位运送邮件的法律文书。
规定了邮件的交运方法、运费结算方式、相互配合办法,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中国邮政法规定: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单位负有载运邮件的责任,保证邮件优先运出,并在运费上予以优惠。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邮电部、邮电管理局应当把邮件流向流量变化情况及时通告相关运输部门。
各运输部门应当根据邮政需要,优先提供有效的车次、航班、舱容。
相关运输部门应当在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妥善安排装卸、储存邮件和作业所需的场地、出入通道、房屋,以及通报行车或者航行情况的信息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