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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权登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85页(278字)

国家授权的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登记的船舶抵押予以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注册,并签发相应证明文件的法律行为。

是船舶抵押权的公示方式,使公众可随时查询船舶抵押状况,有利于保护船舶权利人的利益,使第三人明了抵押标的物及其担保债务的范围和数额。中国《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抵押船舶仅限于本国船舶,船舶抵押权登记只能在登记国进行,登记机关不办理以国外船舶为抵押标的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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