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85页(203字)
船舶所在港口国法院依法对船舶实施的扣留或扣押。
大多数情况下,扣船是由海事请求权人(通常为债权人)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向海事法院提交有关船舶(责任方)实行扣押的书面申请,经海事法院裁定,下达扣押船舶命令,它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一项重要手段。此外,船员或船舶违反了主权国家的法律、法规,主权国家也可依法扣留船舶,直到弄清责任或进行处理后将其解除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