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
书籍:交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444页(223字)
1993年4月19日至5月6日,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与国际海事组织在日内瓦联合召开的国际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外交大会上通过的,旨在改善船舶融资条件,推动发展各国商船队,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方面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内容包括公约适用范围、抵押权、优先权等共22条。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肇星于1994年8月18日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作了有待批准的签署。
公约尚未生效,但中国海商法已采用了公约的有关规定。
上一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下一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