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431页(192字)
由交通部统一制作发给领得经营许可证的每辆营运汽车的合法营运凭证。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查验车辆遵章运行情况的依据。证面注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车牌号、车辆类型、经营范围、核发机关等事项,其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
使用到一定期限,应按规定进行审核、换领新证。
如遗失,必须及时申报,按规定制度补领新证。
无营运证的车辆不得载货、载客从事营业性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