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68页(261字)
又称“货物负担能力说”。
西方国家一种以货物的价值作为确定其运价的基本因素的定价原则。认为,货物运价应以货物价值为基础,依货物价格而定;运价高低决定于货物自身价值高低,高价货物的运价应高于低价货物,因为“高价值货物负担高运价的能力比较大”。
高价货物在运载和保管方面须采取特别措施,而且承运人负担重大责任。按货物负担能力收费,从铁路诞生时开始实施。贵重物品一般比价值较低的货物收取较高的运费,中国远洋运价表中按照国际航运中的通用做法,对黄金、白银、贵重药材,制订了从价运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