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公共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71页(658字)
邮政行业为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通过一定媒介和方式,与其公众和社会组织之间所形成的关系。
以塑造邮政行业良好形象为核心,研究和改善邮政行业内外关系规律的科学和管理职能。由主体(邮政行业)、客体(公众)和传播(过程)三个要素构成。
邮政行业的公众,包括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外部公众又包括:消费者、竞争对象、供应商、交通运输部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等。
邮政公共关系常可分为:①邮政行业外部公众关系,即邮政行业与外部公众之间的关系。②邮政行业内部公共关系,即邮政企业之间、邮政企业与行业内各支撑单位之间以及邮政企业与行业领导机关之间的关系。
③邮政企业内部公共关系,即邮政企业与内部分支机构、各部门、各环节之间,以及与职工的关系。邮政公共关系的作用主要有:①塑造形象。
重视行业风气,重视社会整体效益,重视公众利益,在公众中建立良好的信誉,使自己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②宣传业务,谋求发展。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邮政业务,促进消费者增加对邮政业务,特别是新业务的了解,引导和激发公众使用邮政业务,拓宽邮政市场。③收集信息,监测社会环境。
系统收集、储存、处理与本行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府法令、社会舆论、公众志趣、市场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以便采取对策,适应环境,提高决策依据。④协调关系,内求团结,外求发展,增进邮政行业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改善内外部关系,争取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其他公众对邮政行业的理解和支持,为邮政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