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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邮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923页(197字)

邮政部门委托铁路单位运送邮件签定的法律文书。邮政部门在利用铁路运输邮件工作中与铁路部门之间发生双方间的业务联系,由原邮电部与铁道部协商签定的《铁路运邮合约》和《关于邮电部自备的火车邮箱在铁路上挂运的协定》,规定了邮政使用铁路车厢和挂运邮箱的方式、方法、运邮手续和车厢的管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中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为签定协议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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