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书籍:交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758页(399字)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体系下的监管石油行业(包括输油管线)的子系统。石油行业是中国基础产业和重要的能源产业,其原料和产品及其生产和储运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强有力的监察与监督是安全生产法规得以落实,生产安全得以保障的基本手段。目前,国际石油工业通行国家的第三方监察与行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20世纪末,中国石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也逐步与国际接轨,企业已建立和推行了安全总监制,实行国家、行业、公司和现场的四级监督体系。国家一级的安全监察是国家授权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对企业执行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和惩诫。二、三、四级监督属于行业和企业的内部监督,它运用上级行政赋予的职权,对企业内有关生产安全的问题进行事先、事后的检查、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同时也要协助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